• 不应过渡渲染“规范取名” - [发言]

    2009-04-14

    不应过渡渲染“规范取名”

        日前,有消息透露,国家语委年内有望出台《规范汉字表》。这个字表在过去已有规范的基础上整合修订而成,共计8000余字。专家表示,该字表一经公布,我国新生儿的取名用字必须从中选取,乱取名、取怪名的现象将得到遏制。
      对此,各方反应不一。有人担心,中国人这么多,8000字里挑名好像不够,重名现象恐怕会增多;有人则煞有介事地计算说,8000个字可以有多种组合,完全能满足新生儿的取名需要。也有较真的人认为,取名是个人自由,有关方面出于管理方便的目的而出台强行限制措施,是一种另类的“行政懒惰”表现。不过,也有观点表示,规范挺好,少一些生僻的怪名字,省得大家都不认识。
        应该说,汉字规范化是一件好事。文字是社会性很强的符号,是统一使用的交流工具,确实不应变得人人想怎么写就怎么写,想怎么造就怎么造。信息化时代,规范取名也有其现实紧迫性。就像有专家所解释的那样,现在很多东西要录入电脑,如果名字不规范,打不出来,就没有账户,就没有社会保险,没有银行卡等,将给生活和社会带来极大的麻烦。
        但是,姓名用字如何规范,毕竟是一件涉及到全体公民和子孙后代利益的大事。作为一项重大公共政策,有关方面还是有必要事先多听听民意,慎重决定为好,同时还必须遵循不违背上位法的原则。我国的《民法通则》和《户口登记条例》规定,自我命名权就是自然人决定自己姓名的权利,任何人无权干涉。就此而言,起名权自由在不妨碍国家、社会、他人利益时是不受任何限制的。规范取名,无疑有侵害公民姓名权利之嫌。
        不过,与其在是否侵犯公民权利这一点上进行争辩,倒不如建议管理部门下点功夫,增加电脑系统字数。毕竟不是要人适应机器,而应让机器有助于人与社会的全面发展。同时,扩充字库和汉字编码的这一做法,既有利于文化传承,也让专家学者们有正经事可干。这可谓一举两得啊。
        此外, 给新生儿取名字既是家庭的大事,也是长辈们的喜事,还涉及到传统文化和家族历史等多方面的因素。为了让自家宝宝有一个独一无二且有意义的名字,很多时候都是全家动员翻族谱、查字典。天伦之乐以及养儿育女的骄傲,在此间展现无遗。此时搬出来8000个规范汉字的取名限制,想想都觉得有点煞风景。
        就此而言,姓名作为个人符号,对其的引导应该说好过强迫。在公民自主、自由和权利意识逐渐兴起的情况下,列表引导当然可以,但规范试图变成行政强制行为,既不明智,也容易遭到抵制。
        其实,归根结底,父母给孩子取名要不要有规范汉字的限制,是从八千个还是一万个字中挑选等问题,本就不应由国家语委来出台决定,其权威性既不足,代表性亦不够。对公民姓名权利的规范乃至限制之职权,属于全国人大及其立法指定的相关行政职能部门。因此,对《规范汉字表》价值和意义的解读,不应作过多渲染,更不该超越原本的权力范围。